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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潔西．我最大</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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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est La Vie</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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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開戰</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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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 我想，我應該是位非常不及格的媳婦吧，不然他們為什麼可以公然的傷害我，雖然不是用語言來傷害我，但那種不聞不問視若無睹的態度，有時比語言更傷人吧，而我也正做同樣的事回報他們，或許他們不在乎無所謂，但我也是一樣，因為我是個凡人，我也需要被愛被尊重，如果你們活著只為了想傷害我，那我就不得不開戰來保護我自己，因為他們是不值得我包容的人，即使他們是他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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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https://ameblo.jp/taki0810/entry-10222270232.html</link>
<pubDate>Wed, 11 Mar 2009 13:52:30 +09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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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扼殺童年的兇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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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 <font size="2"><p>我想，我真的是個難相處的人吧。</p><p>中午跟著我的女朋友們去吃飯，席間聊到教育的問題，我說，想讓女兒上公立的幼稚園跟小學就好，結果女朋友們一律搖頭的表示，〝這樣會跟不上人家啦〞〝這樣成績不好自尊心會受傷害啦〞，總之，唸公立的就是個錯誤一樣，當下心就火了起來，開始我辯才無礙的長處，一路開始嘴上打了起來。實在搞不懂這些人，又不是你家小孩要唸書，關你屁事啊～，他老杯都還沒敢有意見，你們吵個屁呀，而且老娘早就看不慣你們的教育大高調，憑什麼還要別人跟你一起來當兇手，老是要把教育往外推，反正教不好是老師的責任，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是嗎？好讓自己罪孽看起來沒那麼深重嗎？總之，我不懂，不陪小孩看書讀書的人，跟人家講什麼教育，說什麼以後會跟不上人家，硬是要每天排滿安親班才藝班的父母，難道才是真的愛小孩的表現嗎？就算這樣真的跟得上人家，難道保證以後就一定會出人頭地嗎？還是每個人都可以當總統啊？</p><p>火．火．火．真的痛恨扼殺小孩童年的兇手，就是你們這群自以為很懂教育的人，看了真的讓人很火大也很心疼，如果以後我小孩的童年是在安親班或者才藝班渡過，那我才會覺得對不起她的人生，怎樣，我就是要讓女兒去幼稚園玩的，怎樣，有種咬我啊？<img height="16" alt="メラメラ" src="https://stat.ameba.jp/blog/ucs/img/char/char2/037.gif" width="16"></p></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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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https://ameblo.jp/taki0810/entry-10119246513.html</link>
<pubDate>Wed, 23 Jul 2008 16:25:34 +09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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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遇到恐龍</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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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 <p><font size="2">最近真的是犯小人嗎??長久以來秉持著與人為善的我, 多年來未曾開戰樹敵, 不想也不願, 畢竟與恐龍計較, 是讓自己降了格也浪費了力氣, 但是如果有一天不幸, 真的被恐龍咬的話, 不反咬回去實在是難洩心頭之恨, 尤其是長得跟豬很像的恐龍..</font>..氣</p><p><font size="2">承認自己不是聖人, 也承認自己是個脾氣超壞的俗辣(不然也不會有這個Blog出現), 但我更不屑小人作風, 起碼我不是個會在枱面底下作業的人(這種人相當的吃虧), 所以每次遇到恐龍時, 總是自己氣個半死, 大半時侯都只能向朋友訴苦而已, 或許有些朋友會不以為然的說, 你.....怎麼可能會被欺負, 本人看起來一副精明俐落樣, 說被欺負好像天方夜譚, 可是, 我真的被欺負了啊...嗚嗚嗚...</font></p><p><font size="2">所以那些小人們給我通通聽著, 現在, 我不再為了不開戰而忍耐, 我要學習保護自己應戰, 話說</font><font size="2">不能咬恐龍, 但我總可以屠龍吧, 如果你自認為自己是迅猛龍或暴龍的話, 那就接招吧.<img height="16" alt="いて座" src="https://stat.ameba.jp/blog/ucs/img/char/char2/220.gif" width="16"></font></p><p><font size="2">批ㄟ斯</font></p><p><font size="2">文中一直用"恐龍"來形容是因為敵人長得像恐龍, 而且不想用狗是因為狗是我的好朋友, 用在她身上還真是污辱了狗...</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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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https://ameblo.jp/taki0810/entry-10060211518.html</link>
<pubDate>Fri, 14 Dec 2007 19:22:14 +09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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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第一次來詌譙</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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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 <p><font size="2">我承認自己是個俗啦, 有些話就是不想在自己的土地上詌譙, 只好偷渡來人家家裡倒垃圾, 當了人家的媳婦及老婆之後, 我才發現原來自己EQ及AQ真的不及格, 但是我也發現"人"真的很難相處, 不管怎麼做, 媳婦就是外人一枚, 永遠都不可能跟兒子受到同等待遇, 媽的.., 是怎樣, 兒子是人我們不是人喔, 我們也是爸媽的掌上明珠耶, 你們兒子就比較珍貴喔, 下次也要叫我媽做這種事(唉..空談, 丈母娘對女婿都超好的)</font></p><p><font size="2">雖然我不想像個小媳婦一樣, 但是仍得繼續努力抗戰, 所以我必須找個情緒的出口, 好讓自己可以苟延殘喘的生活下去. 嗯...這個小天地不錯..哈哈<img height="16" alt="チョキ" src="https://stat.ameba.jp/blog/ucs/img/char/char2/105.gif" width="16"></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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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https://ameblo.jp/taki0810/entry-10059811592.html</link>
<pubDate>Wed, 12 Dec 2007 12:15:24 +09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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