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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中国重慶涪陵のマンション事情</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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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良識ある住民達の平和を守る為に。重慶涪陵にある中慧第一城の実情をここに！</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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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甚至政府的信访办也都是骗人的</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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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 <font size="3">2012年8月18日，重庆市涪陵区中慧第一城的业主牺牲周末休息，与亲朋好友聚会时间，自发走在一起，交流小区问题。大家统一认识，一定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权利组织-业委会，来替弱势的中慧业主同强势侵权的中慧地产商，物业服务公司交涉目前困扰小区业主的种种问题。<br><br>业主们来到业委会，向业主委员会成员提出，业委会成立超过大半年来没有履行职责，甚至擅自做了一些侵害业主权益的决定。因为积聚的业主人数众多，惊动了监管部门，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这两个机构分别派了1个工作人员前来组织解决问题。<br>在激动的业主面前居委会工作人员陈红和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雷勇答应业主们，8月20日，周一就来小区，到各个单元搂，各个楼层张贴罢免业委会，重新民主选举业委会及其代表的公告。业主们听到这样的承诺才散去了。可是到了8月20日，下午，小区业主见没有人来做这个事情，于是电话联络雷勇，雷勇回答非常繁忙。8月21日再次询问仍然是繁忙，请谅解。8月22日，4名业主代表到雷勇办公室再次询问何时办理，雷主任的回答总是动听的，说下午来张贴。<br>今天已经是9月16日了，此事无结果。<br>9月4日，星期一，中慧第一城业主再次牺牲自己的工作时间，生活休息时间，20多名代表前往涪陵区政府信访办，替中慧全体业主争取权益。递交信访信函。让人吃惊的是，业主们到了信访办，8月18日来小区听取业主意见的居委会陈红也来到了信访办。后来才知道这个“巧合”的意义。陈红来收集参加信访的业主的联系方式，姓名，目的是回去收买人心，而不是帮业主解决问题。通过多次上门拜访，甜言蜜语，让一部分心慈嘴软的业主觉得左右为难，一边是自己的正当权益，一边是人家的笑脸。当我们问及陈红，8月18日承诺办理的事情为何到现在也没有办理，并且没有任何解释，陈红的回答很雷人，不办理是为了你们好。...?????????????????????????实在这句话让人万分费解。<br>信访办的尤老师态度非常好，当场表示，非常体谅业主的心情，会协助业主推动事情的解决。一周内找相关部门开会，找中慧开发商，物业，业委会了解情况。并要求我们回去成立10人左右的小组，为双方谈判解决问题做好准备。<br>可是现在10多天都过去了，也仍然和街道办事处一样，没有任何回音，不了了之。我向一些在区委工作的亲朋好友同学同事打听，问尤老师为人如何，会否公平妥善处理信访事件，都被笑之，我们被告知都是水的，领导嘴巴都很只是很会说，至于办不办理就难说了。<br>信访内容如下</font><br><br><br>关于中慧第一城的问题信访<br>涪陵区政府信访办：<br>    我们是重庆市涪陵区中慧第一城居民，我们遇到以下问题需要政府帮助解决。<br><br>  业主委员会问题<br>    业主委员会备案的合法性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所作所为的合法性遭到业主的质疑。2012年8月22日上午，4名业主代表到崇义街道办事处城管办雷勇主任办公室处调取了中慧第一城业主委员会备案资料（涪崇业委会备［2011］第03号），根据资料了解到中慧第一城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于2011年10月14日，但备案中业委会的选举材料显示业委会仅由27名业主代表（且发现参加签字选举的好几户业主代表身份特殊，是开发商亲戚朋友，承建商相关人员，物业公司从业人员）投票选举产生（当时中慧第一城已入住600多户接近700户业主），这明显不符合相关法规，适用程序错误，备案不合法，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不能代表业主真实意愿。中慧第一城没有主持过首届业主大会，非法备案之后也从来没有召开过一次全体业主大会，没有安排过业主代表走访过一次全体业主。在不征集民意的情况下，这个非法的业主委员会组织做出的种种决定激化了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矛盾。小区停车费的收取方案不征集业主意见，不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就公示了收费标准收费制度，引起小区业主强烈反感，发生了多起业主聚集开车堵大门事件。不征求业主意见就擅自将业主的公共设施小区游泳池对外承包，对外经营。业委会还擅自做出每月每个成员领取500元工资的决定，每月抽取固定办公费的决定(在业主的强烈反对下，多次下调办公经费标准)，对小区公共收益提成50%的决定（遭到小区业主强烈反对，该决定暂停执行）。小区的公共收益和公摊费用账目不清，开支不明，去向不明，缺乏监督。为解决小区业主出行问题，修建便道，决定由业委会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但结果是业委会副主任方强一手独揽，20万资金全用于修建便道，业主强烈质疑其开支金额的合理性。更让业主无法接受的是，业委会不为业主办事，反而帮助物业公司开发商搪塞业主。为此2012年8月18日，中慧第一城100来名业主集体向崇义街道办反映了业委会情况，要求崇义街道办主持罢免现有业委会成员，重新选举和补充业委会成员，业主代表。崇义街道办事处雷勇主任，青龙居委会办事人员陈红，当天当众多业主面表态，8月20日周一来安排张贴罢免业委会重新选举的告示，但8月20日，21日，经过业主的多次督促，均不见实际行动。8月22日上午，4名业主代表到雷勇办公室再次咨询张贴告示一事，雷勇当场表态下午就安排到小区张贴告示。但至今该工作没有得到落实。崇义街道办在指导中慧第一城业委会成立过程中的严重违规违法行为，以及业主反映业主委员会不履职、渎职行为后，崇义街道的所作所为，让中慧第一城业主强烈质疑崇义街道办事处在该项工作中的纯洁性。<br>    为了维护全体业主切身利益，我们要求区政府直接指导解散违规的业委会，查处现业委会的经济问题，替业主要回业主的公共财产（公共收益收入，停止对外承包开放公共设施）指导监督中慧第一城按照法律程序，通过民主选举成立合法的业主委员会，选出业主自己的代表。<br><br>  中慧第一城物业服务公司问题<br>    中慧第一城的物业服务公司由中慧第一城开发商组建成立，是开发商售房时宣传的一个亮点，物业顾问：英国DTZ戴德梁行（全球排名前五的国际物业顾问公司）。大部分业主冲着这个亮点加快决定了购买该处房产。但入住2年多下来，业主的真实感受是还不如本土本地的一些正规物业公司水平，甚至比不上传统的单元楼门房服务态度，且有越干越差的趋势。<br>    2012年7月24日，业主与物业公司走上法庭辩论，通过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庭审资料，业主了解到小区是按照涪物价发［2009］第34号文件指导按照最高级别物业收费标准执行的物业服务收费。该文件核准中慧第一城按照高层住宅特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试行收费。并明确指出试行期间，如因申报的相关条件还未完善，收费标准应下浮30%，下浮的30%由建设单位承担。但小区业主入住感受到物业公司提供的实际服务内容无论从硬件设施设备还是从软件服务质量，完全不符合渝价［2004］778号文件规定的相应等级服务内容及质量。也不符合中慧物业向物价局申报收费请示时，提出的12条《关于物业服务质量标准的承诺书》内容。没有按照物价局文件要求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重庆市涪陵区物价局监制、举报电话12358，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且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均未向业主出示过《前期物业合同》文件，业主无从根据合同监督约束物业公司履行合同。并且业主发现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中很多内容违背其与业主签订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没有按规约履行物业服务。其中最典型的是完全不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对来访客人不办理访问手续，这与业主购房时得到的宣传，与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与物价局核定的物业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完全背道而驰。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在物价局备案中的承诺以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管理好小区，保护好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小区内乱搭乱建，乱扩张的现象比比皆是，处处是违章建筑物，外观遭到严重破坏。物业公司对身分特殊业主违规装修听之任之，甚至协助其实现违规装修占用公共空间。对普通业主的装修则采取野蛮干涉方式进行管理，如对业主进行断电，拉帮结伙10多20名物业工作管理人员对抗1，2名业主。房屋质保期内损坏报修得不到处理，公共设施损坏严重，80%以上单元楼公示栏严重破损，物业带头在单元楼张贴开发商销售广告，这些广告破坏了外墙涂料，严重影响单元楼外墙美观。关系户将小区公共设施水池装饰物石乌龟搬回家私用，物业听任小区及外来玩耍的幼童水池中捕捞观赏鱼。不能对小区业主的报修及时处理，还另外收取高额服务费，一个简单的更换灯泡要价高达20元一次。存在卫生死角，不能每天拖扫。破坏小区绿化，将售房结束的单元楼前的大型绿化树移植到新开楼盘促销售楼。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影响整个小区环境品质。业主与物业公司关系不融洽，重大事项不回访，业主亲自到物业公司要求解决纠纷，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回避业主，逃避责任。<br>    小区的基本安全问题也得不到保障，首先没有封闭式管理，也没有对外来人员盘问登记，小区的监控器也时常失灵，存在很多盲区，且到了夜晚，监控器没有红外线装置，对灯光昏暗，甚至没有灯光的地区完全监控不到情况。典型事例，2012年7月19日5号楼3楼业主家中被入室盗窃，小区的监控器居然没有5号楼录像，完全无法配合公安派出所调查取证。小区发生过几起业主车被划伤，砸伤等事件，物业公司表示不承担业主车辆停放安全保证。有业主反映家中燃气报警器鸣响后，物业公司没有任何动静，2，3，4号楼电梯屡屡发生突然断电，关人，滑落现象，业主在电梯内按报警装置，也没有得到物业公司救助回应。<br>    另有不少业主反映物业公司强买强卖，物业公司引进的驻扎在小区内销售水泥河砂装修材料的商家可自由拉运超重装饰材料进出小区，而业主的小型货车拉来的水泥河砂却被阻拦不让进入小区。小区内销售的水泥河砂比小区外业主自行联络的价格高，且存在短斤少量现象。<br>    中慧物业服务公司持有的资质证书是三级证书，而中慧第一城号称60万方大型居住小区。三级资质只能承接20万方以内的物业小区业务，60万方的小区理应由1级资质的物业公司承接服务业务，这违反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目前中慧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张宸，高静都是由保安，前台一般服务人员提拔上任的，没有专业的物业管理知识，没有通过专业的物业管理培训，基础文化知识修养欠缺，道德观念薄弱，与业主产生多次直接矛盾冲突。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物业公司必须聘用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业主普遍反映小区保安整体素质差，据了解2007年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小区保安须持证上岗，中慧第一城作为高层特级住宅物业服务小区，保安不但没有持证上岗，还比不上本地普通小区保安工作精神面貌，工作状态，与业主关系不融洽。<br>    综上所述，为维护小区业主共同利益，要求政府督促物业公司纠正其不正当行为，依据价质相等原则，责令物业公司按照能够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水平，收取对应的物业等级服务资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小区设备设施没有完善期间，在小区还处于开发期间，下调物业管理费，由承建方承担。退还小区业主已经被多征收的物业管理费用。<br><br>  开发商问题<br>售楼严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2009年售楼的广告宣传：“园内，我们只用了五分之一的面积建房子，<br>其他都做了景观及公共空间。70000㎡超大复合式园林、两大主题广场、百余种珍稀植物、800㎡豪华游泳池、逾千米景观长廊……”。售楼小姐在带领购房顾客参观小区时，更是不负责任地随口美化捏造小区的建设前景，比如21栋与2，3，4栋之间的空地不少业主在购房参观小区时，听到售楼人员的介绍这里是花园，是运动场，是小易家坝，但是现在这块空地已经变成了23号楼，两栋7层楼高的电梯洋房。小区公共活动空间并不多，甚至绝大部分区域只有车道，没有人行道，产生人车混杂现象。加之售楼时不负责任地向业主宣传小区道路上可以免费停车，小区业主入住后车辆乱停放道路两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又没有商量出有效补救措施，听之任之，人车混杂的道路基础上，再乱停放满了车辆，破坏了小区美观，无论是车辆出行，还是在小区内散步，都是非常不安全，不舒适的。我们要求政府督促工商行政部门对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进行调查，做出行政处罚，为维护业主的消费者权利，赔偿业主损失。要求政府督促规划部门调查中慧地产是否严格按照审批的规划开发小区，政务公开，让小区业主查阅规划原始资料。<br>    房屋出现一些典型品质问题（具体情况需另向当事业主调查了解，收集情况），且不能通过物业公司有效的联络沟通，为业主及时妥善解决问题。花园洋房渗水漏水现象严重，3号楼业主有反映断梁现象，9号楼业主反映地板漏水问题。要求政府部门责令相关部门检查房屋建筑质量，督促解决实际问题，赔偿业主实际产生的损失，保证业主安全正常使用房屋。<br>    同一小区土地使用年限不一致，从40年到70年不等。中慧第一城是普通居民住宅小区，据了解目前，住宅用地的出让年限是70年，综合建筑用地是50年，商业用地是40年。开发商拿到地，两年不开工，政府就应该无偿收回，原因是政府造成的，由政府解决，原因是开发商造成的，由开发商解决。我们要求按照普通住宅用地年限补足土地使用权年限。<br>    以上三方面问题，小区业主通过长期多次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相关部门交涉未果，考虑到目前中慧第一城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合法权力组织，维权工作异常艰难。提议，在中慧第一城合法合格的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得到落实之前，为解决堆积如山随时会激化的问题，由政府部门形成一个工作小组，临时驻扎小区，了解民情，听取名意，清理中慧第一城历史遗留问题。<br>    本信函一式两份，一份提交涪陵区政府信访办，一份由中慧业主保留。<br><br><br>中慧第一城业主<br>2012年9月4日<br><br>涪陵区政府信访办签章<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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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https://ameblo.jp/zhonghui/entry-11356117914.html</link>
<pubDate>Sun, 16 Sep 2012 17:13:04 +09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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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业委会不是业主的</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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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 一周都没有写东西了，一边是突然病倒的父亲，医生说父亲的身体状况只能有几个月的时间了，全家最敬爱的父亲，突然被病魔宣判和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多，这个晴天霹雳的噩耗强力地牵扯了我的心，觉得老天好像有些不公平，为什么好人不能长命，还要遭受这样痛苦的病痛折磨。<br><br>一边是可恶的开发商，物业不断侵犯弱势的业主的权益，以及本来该监督管理他们却成了他们的保护伞的相关部门纵容他们这些行为。<br><br>我们居住的这个小区，在这个中国的内陆小城市中是当地最大的楼盘，当初的广告宣传非常诱人。业主都是看着那个宣传来买房子的。但是2年居住下来，环境越来越差，物业服务完全背离约定。去年在先入住的热心业主紧锣密鼓下，让街道办事处监督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这个乍看起来合法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真能维权了吗？事与愿违，业主们眼睁睁看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本来应该为业主说话，却从成立开始就连同物业公司屡屡侵犯业主权益，开始擅自瓜分起小区公共收益。<br><br>去年业委会还没有成立的时候，物业公司还半遮半掩不经业主同意就将小区游泳池对外开放，表面上说只对业主开放，实际是谁都可以来我们小区游泳，小区变成了公园，绝非开发商当初宣传的高档住宅小区。今年业委会成立了（虽然绝大多数业主都不认同，认为自己没有投票给他们，不知道他们如何成立的，但相关部门一再强调他们是合法的），不知道物业公司是不是出于想要贿赂业委会的目的，没有经过全体业主同意，私下就把游泳池交给业委会，业委会也迫不及待地将游泳池外包给小区以外的承包人，让游泳池对外大大方方地开放了起来，并且还美滋滋地贴出公示，告诉业主他们对游泳池收益提成50%，每月要从公共收益提出多少多少钱作为办公费用等一系列侵犯业主权益举动。至今业主不知道小区的停车费收取后的去向，小区的广告收入去向。<br><br>小区业主很快发现，物业服务出现问题，找业委会是得不到任何解决了，他们干脆和物业公司一个强调，直接告诉你，我们物业公司正在改进，明天会更好。<font size="3"></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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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https://ameblo.jp/zhonghui/entry-11332189430.html</link>
<pubDate>Sun, 19 Aug 2012 05:22:20 +09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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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痛并快乐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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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 <p><font size="3">人生就是这样吧，什么味道都会有。酸甜苦辣交错在你一生中。</font></p><p><font size="3"><br></font></p><p><font size="3">接听到爸爸生病入院的噩耗前，家里飞来个小小鸟，一个小客人。</font></p><p><font size="3"><br></font></p><p><font size="3">早上，突然听到阳台扑腾扑腾的声音，一看一只小鸟飞来了。<br>非常糟糕，家里的猫大姐们迅速围观。</font></p><p><font size="3"><br></font></p><p><font size="3">和猫和平相处了8年，今天开始跟猫开战，争抢小鸟。</font></p><p><font size="3"><br></font></p><p><font size="3">小鸟翅膀有伤，惊恐万分，我一抓住他，就惊恐地大叫，还咬我手指，这个惊恐声也让我感觉到万分惊恐。食指被咬破，不觉得痛，但觉惊恐。</font></p><br><p></p><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tbody><tr><td class="t_f" id="postmessage_8794464"><p>把老公吼起床，让帮忙。老公擦洗了一个猫猫用的航空箱，打算让他伤好了放飞。<br><a href="http://stat.ameba.jp/user_images/20120810/12/zhonghui/e6/03/j/o0612046612126497247.jpg"><img alt="中国重慶涪陵のマンション事情" src="https://stat.ameba.jp/user_images/20120810/12/zhonghui/e6/03/j/t02200168_0612046612126497247.jpg" border="0"></a><br></p><p>放我出去</p><p><br><a href="http://stat.ameba.jp/user_images/20120810/12/zhonghui/ad/da/j/o0608046212126497246.jpg"><img alt="中国重慶涪陵のマンション事情" src="https://stat.ameba.jp/user_images/20120810/12/zhonghui/ad/da/j/t02200167_0608046212126497246.jpg" border="0"></a><br>我要自由</p><p>小鸟好像不肯留下养伤，给他端来吃的也不要。仔细观察了下，是轻伤，好像还能飞。就放走了，飞到小区的树梢上面去了，但愿不要再受伤，好好地活下去。</p><br></td></tr></tbody></table><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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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https://ameblo.jp/zhonghui/entry-11324824721.html</link>
<pubDate>Fri, 10 Aug 2012 11:27:59 +09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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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爸爸住院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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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 <font size="3">早上8点57分，姐姐打来电话，告诉我爸爸癌症晚期。一直非常健康的爸爸，前不久开始说感冒了，肚子胀了，不舒服，不想动。<br>挂断电话，马上电话联系了正在安排爸爸入院的嫂子的电话，问了问情况。<br>电话打完，从来不爱哭的我，居然马上就歇斯底里地哭起来。<br>过了2个小时觉得情绪稳定了，才给爸爸电话，假装轻松地跟他讲，你为什么突然病到要入院哦。需要带什么到医院让我拿过去。<br>爸爸明显不向往常那样，没说几句就把电话给妈妈了，以前电话都是爸爸接，妈妈基本没有接听过我们的电话。<br>姐姐和嫂子都说还没有给爸爸妈妈说起真实情况。<br>妈妈一如既往，乐观精神，坚决不要我现在过去，说都要吃午饭了，你跑来干什么。<br>挂了电话后，没几秒，爸爸就打电话来了，还是那么爱操心，担心我不吃饭就去看望他，再三强调叫我不要去，到中午了，别来。<br>爸爸妈妈对我们的牵挂和爱，一直就是这么点点滴滴，微小而异常温暖。<br>我先生也很爱我的爸爸，尊重他的人格，把我爸爸的很多为人处世方式，作为自己的榜样，并且表示自己永远都不可能做得到爸爸那么好。<br>但我们在这个小城市居住一年中遇到的种种不愉快，让我们觉得我们爱老家可是却爱不起。我先生曾经在他受到伤害的时候说，如果这个城市没有你爸爸在，我觉得一点儿也不留念。</fon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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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https://ameblo.jp/zhonghui/entry-11324811217.html</link>
<pubDate>Fri, 10 Aug 2012 11:05:26 +09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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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小区住民心冷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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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 <p><font size="3">从买了中慧第一城房产开始，一个一个问题接踵而来。开始零零星星学习起中国的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font></p><p><font size="3"><br></font></p><p><font size="3">直至2012年7月24日与物业公司对簿公堂，走进法院走上审判席，我又集中一个月仔细阅读了我所能找到的关于房产方面的法律法规。</font></p><p><font size="3"><br></font></p><p><font size="3">7月24日的开庭审判，有20，30个业主特意向工作单位请假，参加了旁听，大家很吃惊地发现法官完全在保护物业公司，对待业主和物业公司完全两个态度，不让业主详细阐述问题，甚至不断呵斥业主，还给物业公司当起了证人。全涪陵城老百姓，只要来过我们小区，都知道我们的安保管理有问题，物业合同约定是封闭式管理，对外来人员会进行盘问登记，可是这都没有做到，随便哪个人都可以随便进出小区，小区就跟没有围墙没有大门一个样。7月19日还有业主家被入室盗窃过，可是法官说你们小区管的好得很，我去过几次每次都被盘问，都登记了。业主辛苦收集了很多关于物业公司没有按照服务规约办事的证据证人签名，法官一律否认不采信。对物业公司自己制作的文件资料，没有任何说服力的材料一律采信。</font></p><p><font size="3"><br></font></p><p><font size="3">庭审后我再次把这些法律法规结合我们居住小区存在的问题整理出一套文件，要求相关部门来处理这些侵犯业主利益的行为。</font></p><p><font size="3"><br></font></p><p><font size="3">但是在联络业主联名告发物业公司的过程中，有些已经在小区居住了2年多的老业主伤心地告诉我，这些事情我们刚住进来的时候都跑过了，做过了，可是相关部门都拿了好处，要他们查中慧开发商，查物业公司问题等于是让他们查他们自己，所以事情总是了无音讯，毫无结果。</font></p><p><font size="3"><br></font></p><p><font size="3">可是我不愿意放弃。难道就任开发商，物业公司随便侵犯业主权益么？物业公司的普通职员都可以对自己服务的对象，对每个月要向自己缴服务费的业主随便造谣，侮辱，谩骂，殴打？即使报警，<a href="http://ameblo.jp/zhonghui/entry-11321716499.html" target="_blank">警察</a>也认为事情不严重，<a href="http://ameblo.jp/zhonghui/entry-11322368183.html" target="_blank">置之不理</a>么？</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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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https://ameblo.jp/zhonghui/entry-11323156877.html</link>
<pubDate>Wed, 08 Aug 2012 11:14:09 +09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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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重庆市涪陵区崇义派出所李枫所长致电感谢帮助出名</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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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 <font size="3">今天中午接到<a href="http://ameblo.jp/zhonghui/entry-11321716499.html" target="_blank">李枫所长</a>的来电，对我按照他昨天的指示发帖，对我表示了感谢，并指出我的工作不足。说照片不够好，希望我能够去他那里，他想提供几张更好的生活照。并且照片没有写上他的所长职位，只写了治安民警，比较不够靓丽。网络的效果还不够好，只有两三个人和他联络了。李枫所长热情邀请，表示要请客吃饭，我也客气地婉言拒绝了。<br><br>我很想更尽职，去李所长办公室拿照片，但是天气太热，事情太多，我建议李所通过qq将照片发送给我，我一定任劳任怨完成委任。但是李枫所长说自己文化不够，不会网络，我对此深表遗憾。</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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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https://ameblo.jp/zhonghui/entry-11322368183.html</link>
<pubDate>Tue, 07 Aug 2012 13:02:36 +09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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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重庆市涪陵区崇义派出所李枫所长求出名</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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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ATA[ <font size="3">网络上被重庆市涪陵区中慧物业公司的保安张宸造谣辱骂恐吓<br>按照普通人心理承受力，感到无法承受，于是想到报警<br>本来相信公安，相信派出所<br>拿着这些网络截屏去了崇义派出所<br>交了资料<br>做了笔录<br>拿了回执<br><br>等来等去没有动静，电话问问每次都说帮你看看<br><br>今天终于忍不住了，因为已经等候20天了，<br>给110督察打了电话，希望能督促进度。<br><br>督察倒是很快回电话了<br>说崇义派出所李枫所长说了看不出有啥子<br>对方没有指名道姓不能立案<br><br>7月15日去立案的当天，派出所谭所长也说了网络上乱说<br>太常见了没得啥子<br>没有指名道姓不算啥子<br>但是张宸发的帖子和已经指名道姓了又有什么区别，<br>对方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中慧第一城日本人，<br>我们家庭是中慧第一城唯一的有日本人在的家庭。<br><br>我感到很气愤派出所的不作为，问李所长为什么不查办，<br>一定要等矛盾扩大，双方出大事了才立案么<br>派出所不应该在问题没有扩大前制止事情的发生么。<br>跟李所长说难道一定要在网络上把名字说出来才可以么<br>李所长的回答更精彩<br>李所长报了自己的警号113606，年龄44，拜托我在全国帮他发一下帖子<br>说想借这个机会出个名。<br><br></font><br><a href="http://stat.ameba.jp/user_images/20120806/17/zhonghui/0d/91/j/o0108019312119860484.jpg"><img src="https://stat.ameba.jp/user_images/20120806/17/zhonghui/0d/91/j/o0108019312119860484.jpg" alt="$中慧第一城、悪の実情" border="0"></a><br><br><font size="3">我就在这里把真人真名说了，因为我和他们不一样，我是说得真实的事情<br>我不怕担责任<br>随时接受调查 <br></font><br><br><a href="http://bbs.fuling.com/thread-963036-1-1.html " target="_blank"><font size="3">http://bbs.fuling.com/thread-963036-1-1.html </font></a><br><font size="3">涪风论坛帖子</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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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https://ameblo.jp/zhonghui/entry-11321716499.html</link>
<pubDate>Mon, 06 Aug 2012 19:12:16 +09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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